再来讨论法治的优劣。
法治社会的最大优势是个人的自由度较高。法治社会人的行为依据就是法律,而非个人或执政者的好恶。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每一个人可以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任何事情,可以尽情地放飞思想的翅膀。在这样的环境下,每个人只要愿意,都可以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致。正是尊重个体这一点,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最被人们看重的,甚至上升到了神圣不可侵犯的高度。这样的社会的发展必然是多元的,能制造出各种新奇的物件,能产生各种相互矛盾的观点和理论,创新不需要鼓励,它是一种常态。
在这样的社会下,发展快速不一定是最快的,因为社会不会形成某一方面的合力,但财富可以得到积累,容易产生引发社会变革的新技术、新思想。新技术在竞争的环境下会得到最快的推广,但新思想要得到普遍的认同可能会比较慢,但一旦得到认同,就会形成社会的普遍共识,不会因政府更迭等外在因素而改变。
在这样的社会下,谬误和真理同在,垃圾与璞玉共存,对于个人,需要的是自身独立的判断力,人云亦云无法立足。但在长期的社会进程中,绝大多数人自然会形成社会公认的普世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是促进社会发展和有利于个人发展的。正是由于要求每一个人必须有独立的判断力,社会可以容忍各种反社会的东西存在,这些东西却永远无法占据社会的主流。
法治社会的第二个优势是可以相对于人治社会更容易地保持社会的稳定。法治社会的基础是民主,民主就要求公民对公众事物进行平等协商,而非采用暴力的方式解决社会矛盾。这里并不是说法治社会就可以保持绝对的稳定,美国号称是民主社会,同样发生过南北战争,非洲的许多所谓民主国家连年战乱不断,泰国、菲律宾都发生过多次的政变,巴基斯坦现任总统也是通过政变上台的。但我们观察民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会发现它具有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这样的社会同样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包括南非、美国曾经实行的种族隔离,澳大利亚曾发生的将土著居民的孩子强行带离父母这样极端违反人类正义的严重问题,但最后都在不发生大规模社会动荡的情况下得到了较好的解决。而那些动荡严重的民主国家,基本都是属于外力强行输入的民主,需要有一个相当长的本土化的过程,也就是民主意识真正深入人心的过程。从这些动荡的民主国家我们也看到,民主的本土化是一个漫长、痛苦的过程,甚至出现大规模的流血冲突,民众遭受深重的苦难,伊拉克就是目前最典型的案例。
但对于民主社会比较成熟的国家,稳定性就要相对高得多。民众有比较多的发表自己观点的渠道,各种社会问题容易及早暴露,尽管某些时候也会酿成1992年美国洛杉矶黑人暴乱,2005年法国巴黎暴乱这样的恶性事件,但很难达到颠覆社会的程度,并能在最后以和解解决问题。
法治社会的第三个优势就是出现重大决策失误的可能性会小一些。由于决策者没有无限的特权,他的决策必须得到一批人的认可,他在决策时不得不小心谨慎,并且在努力说服他人认可自己的决策过程中自然会完善和修正自己的决策。这样的决策也许不是最优的,甚至有时也是错误的,但犯大错误的可能性要小一些。
优点先想到这些,希望网友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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