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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现场投票保山举行

2016-06-06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秉承“刻录法治轨迹,推动法治进程” 的宗旨。被誉为云南省“最公开”、“最权威”、“最广泛”的公益性评选活动 “2015年度云南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公平、公正的评选出为云南法制建设作出贡献的先进典型、政法干警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不仅成为了广大上班族关注的热点新闻,更是大学生们一次学习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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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法制报、云南网、云南法治网自2015年10月组织“云南省十大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活动以来,保山市各级非常重视,该市有2名同志成功入围候选人,现已进入网络投票阶段,为让广大群众知晓他们的先进事迹,积极投入到此项活动中,从而掀起评选活动的热潮,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主办的现场投票活动于4月7日在保山学院成功举行,投票以微信的方式进行。当日有近3000名学生参与到此项评选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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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红,现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是全省唯一的基层交警女大队长。从警27年来,她一直坚守在交通管理一线,经常有朋友开玩笑说她“变脸”了,因为工作,她从当初的校花、警花被晒出了一张“高原交警脸谱”。作为女大队长,有任务,她第一个冲在前;有困难,带领大家一起上;有委屈,和着心酸与家人分享。在她的带领下,交管工作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得到了百姓的理解与认可,保山城区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四项指标连续五年下降,队伍保持多年的零违纪违法。大队正阳女子岗亭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她本人在2015年全国“122”交通安全日活动中,被评为“最美交警”,她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其他荣誉2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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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交警支队政治处副主任温文来说到,“法治人物典型的树立对于推动法治进步有着重要意义,通过对先进事迹的挖掘和报道可以让更多的工作人员学习到更好的经验做法,以便用于工作中。每个法治新闻候选人都能代表一个群体,‘法治新闻人物’的评选活动也宣传了很多单位的经验做法,让群众有了更深的了解,增进了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之间的交流,也缩短了老百姓和各部门的距离,让百姓对各部门职能有了更多的了解。”

  “基层工作不好做,大多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容马虎。基层干警为群众办事,解百姓所难,很多时候直接连下班休息的时间都没有,在别人看来是小事,但在老百姓看来就是大事,基层干警的小小举动就为百姓解决了很多难题,要说为民办事,服务群众,基层干警可没少干活儿。评选活动不仅是对基层工作者的肯定和鼓励,同时也是一种学习和竞争。”保山市交警支队宣传大队副大队长张春兰说到。

  “法治新闻人物评选是对法制建设作出贡献的先进典型,以及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进行报道,通过这样的活动树立了法治的权威和政法机关、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提高我们大学生对他们工作的认识度、理解度,从而更加信任和支持他们工作。”大学生高云希告诉记者,

  “我一直对公安警察工作有着向往,今天看到马大队的事迹,我也想投身到交警工作行列中来,虽然我只是一学生,但是毕业以后我会像马大队一样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希望通过她的事迹时刻鞭策着我朝着一个正确的方向前进。”大学生杨永继说道。  (记者 邵维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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