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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法治新闻点评:云南13名民工子女替父母讨薪

2016-04-20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法治中国 点击:

  为多拿拆迁费与岳母假结婚被公诉

  8月16日检察日报报道,四川宜宾翠屏区某村民在1年的时间里与妻子离婚,跟77岁的丈母娘结婚,又和丈母娘闪电离婚,并和前妻复婚。经过数次进出民政局,这家人如愿赚得拆迁费、养老保险费14余万元。现这对“精明”的夫妇被以诈骗罪公诉。

  【点评】

  有人说,“有什么样的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人”,这位闪婚闪离的村民正应了这句话。他之所以能通过与自己丈母娘结婚获利,显然是当地拆迁规定有漏洞,因此才被“合理利用”了。这样煞费苦心的结果,无非是让岳母获得了价值5.1489万元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养,本不违反我国对待老年人最基本的原则,也不应该是需要公民耗费巨大代价才能换来的“待遇”。

  虽然这位村民多得了拆迁费,但拆迁费按“户籍”人头算的做法,其实剥夺了无当地户籍村民家人的权利。如果说这家人犯了罪,恐怕制定这项拆迁措施、“引诱村民犯罪”的决策者也应该问个没定好规矩的失职责任吧?

  云南13名民工子女替父母讨薪

  “我要吃牛奶,我要上学,还我父母血汗钱”。8月14日,13个孩子举着内容不一的标语来到大理南国城大理东盟玉石城门口替父母讨要工资,他们中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仅5岁。云南省高院下达终审判决已两月,南国城开发商拖欠的2000多万元工程款仍未付。开发商说:法院的判决,就是一张废纸。

  【点评】

  欠薪问题这些年从来没有停过。为了讨薪,农民工们各种办法无所不用其极。只是这一次有些不同,农民工们的孩子从幕后走向前台。看到那么幼小的孩子举用着歪歪扭扭的字写成的标语,站在火辣太阳之下做着与年龄不相称的事,让人心生怜悯。可省高院的判决都被视为“废纸”的现实,旁人恐怕也只有个感叹的余地。很多大规模欠薪,都发生在建筑领域,这一次也不例外,而且又是层层转包惹的祸。国家早就要求“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可现实却总让规定落空。为什么这样?似乎只能有两种可能:规定不符合实际,所以无法执行;或者就是规定得很好,只是没有了监督和惩罚,自然就没有人会去遵守。无论是哪一种原因,主管部门恐怕都难辞其咎。

  深圳城管不会取消“外包”

  深圳城管局13日称,不会取消城管外包服务,但会从设立准入门槛等三方面重新完善制度设计。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尽管罗湖、福田和南山都因城管外包服务出现了一些问题,但这种办法初衷是好的,只不过在进行经验推广时被“异变”。

  2008年,为了解决执法人员紧缺问题,深圳提出“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手段和多渠道招录执法人员。城管服务外包首先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试行。在试行一年后,这一经验被深圳全市广泛采用。目前,深圳全市共有35家公司参与城管服务外包,共雇佣了3204名协管员。长沙、郑州等地曾效仿这一服务外包模式。

  【点评】

  尽管深圳市城管一直坚持他们外包给协管员的是“服务”而非“执法权”,但如何做到辨别服务和执法两者的不同,还是让人心存疑问。行政执法本来就具有权力和义务两面,因此才形成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如果非要把两个方面区别开来,自己光留着管理的权力,把难干的服务外包给广大的物业公司,不仅有违法理,也有违常理,还难免有推卸责任的嫌疑。即便深圳城管果真能严格区分权力与服务的界限,那把服务外包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在行政执法领域,只有法律明确规定和授权的行为,行政机关才可以做,没有明确规定的,就不能做。但从深圳城管探索外包开始到现在,从来没有见到哪一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深圳城管可以将服务外包,而深圳城管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依然我行我素地坚持外包,到底是“敢为天下先”还是“公然违法”?这确实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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