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国友向社会好心人和新闻媒体求助

2015-11-19 来源:法治中国 责任编辑:法治中国 点击:

国际新闻网记者赵平 李玲玲 王芸 法治中国记者马凤霞 肖思彤 梁燕  记者接到贾国友的求助电话,他告诉记者,他没有犯罪被公检法冤枉,已经被判10年有期徒刑,现在服刑归来,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父亲生前未能尽孝,父亲去世未能送终,因为冤案负债累累,因为冤案心力交瘁,呼天喊地都没有用,他希望好心人和媒体记者能够关注他的案子给予帮助,早日洗雪冤案,还他清白,是他唯一的心愿。记者还了解到他居住的小厂乡杏峪村民委员会多次为贾国友出具无罪证明,600余名乡亲愿意出面作证贾国友没有诈骗,都说贾国友是个本分的老实人。记者希望社会关注此案,关注贾国友的维权。纠正冤假错案是依法治国的最基本要求,如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那么依法治国就是口号和空谈。下面是贾国友反映的基本情况和个人信息。

我叫贾国友,男,1968年3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河北省唐山市遵化市小厂乡杏峪村。身份证号:130228196803085612. 现有特大冤情,向社会好心人 新闻媒体求助。

冤情如下:我于2006年6月13日早5时许,被遵化市的吕冬升夫妇以我转让贾佳安和吕东升矿石场运营亏损为由,将我绑架到大都蓝天洗车行三楼(系吕东生房产)。当时他们四五个人强行向我敲诈现金16.5万元,因我不服他们这种强盗行为,他们就对我实施了身体伤害,并逼迫我为他们签下了卖身契,在我疼痛难忍的情况下,不得已给家人打去电话送钱赎身,我的家人接到电话后不知所措,后来找到本村村干部一起到遵化市建明镇刑警队报案,事隔很长时间才盼来刑警队温东明等三名警察,他们把我叫到警车上询问我的事情来由之后,并没有对我的问询做笔录,并把我赶下车,单思却给吕东生夫妇做了笔录。就把我扔在原地,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他们就走了,又过了几个小时,在我的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筹措了13万现金才把我赎了出来。我的生命才得以保障。

事后一年多来,我因此多次到遵化市信访局、唐山市公安局、河北省公安厅及国家公安部上访,在强大的法律攻势下,遵化市公安局刑警队才把13万元现金退了给我,并称吕东生夫妇已经自首。但是并未对他们进行任何法律制裁,他们依然逍遥法外。为了 掩盖温东明等三名警察不解救人质的渎职行为,他们相互勾结,以诈骗罪为由将我抓捕,我虽然有铁的证据,可他们并没有采纳,例如,判决书上证实贾国友与王福瑞、马家沟村小组开采铁矿石协议书,协议书中标明矿石场开采范围与方式,由王福瑞与马家沟村小组负责,保证我的正常运营,我并向小组交了200元管理费,王福瑞也向村委会与小组交了管理费,都有证据。在运营中,与对面矿井陆文双发生矛盾,王福瑞与马家沟小组组长找大队村委协调后,陆文双同意开采,有村委会证明。我在王福瑞与马家沟小组协调好以后,把矿石场转让给贾佳安、吕东生,协议书中标明与对面矿井的矛盾、纠纷由他们自行处理,包括协议书的纠纷,与我无关,我没有隐瞒任何矛盾和纠纷(包括协议书纠纷)。判决书中提到贾国金、高振树与张福军、陆文双他们达成的口头协议,我没有在场,也没有答应他们的任何口头协议。并且陆文双一次也没有找过我协调矿石场的矛盾和纠纷,所以说是不存在的,因为我是矿石场的法人,贾国金、高振树无权将我的矿井和协议书送给陆文双与张福军。所以说是不存在的,还有判决书中矿石场掏空,也是不存在的,因为在我转让贾佳安、吕东生矿石场时,他们经过自己勘探,证明有矿石,才承包的矿石场,不存在在我手里是空的,贾佳安也有证言证词转让协议书的内容,所以他们没有判我诈骗的证据,他们的证据都是伪造的。因此强行将我以诈骗罪提请遵化市检察院批捕并起诉,遵化市人民法院判处我有期徒刑10,他们互相勾结是为了隐瞒三名警察所犯的渎职罪(不解救人质),我作为一个守法公民,相信党和政府不会将我抛弃,最终会得到昭雪平反,我含冤入狱现已刑满释放,当我看到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新一代领导人的治国理念是依法治国。我以看到了希望,故此向唐山中级法院要求再审,可是他们执迷不悟,又一次驳回我的再审请求。他们不采纳我的证据,一味的包庇维护,现已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就连家里老父亲临终前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故此我不得不再向全国各界新闻媒体求助,希望能给我支持与帮助。



手机号:15175508157  贾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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