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屠春技)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名举报答复及举报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实名举报应当逐件答复举报人,必要时,在征得举报人同意后,邀请人大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进行公开答复。同时,突出对举报人合法权益保障,承诺在举报人向检察机关实名举报后在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且查明属实的,将会同公安机关共同做好保护工作。《意见》还明确对举报人的精神物质奖励措施,特别是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未追回赃款的案件,将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中小企业学标杆促提升
岸田泼完冷水后,美国务院也说没
“鹰眼”杰瑞米·雷纳受伤后发
突然宣布!科威特内阁集体辞职
曲靖市举行农业企业和优质企业上
警犬抓捕犯人或被美加州禁用
牛群回忆当县长 称人言可畏死的
光华通讯社特约记者孙永广深
赏国宝,看康雍乾文治武功
监督不力相互推诿冤民三求四
美亚裔老人遭4名青少年殴打
密切关注AI前沿趋势,赋能企
奇闻 代保贵无责任能力成原
廖松杰大声疾呼:贪官不得民
朝鲜劳动党第八届中央军事委
「牢记总书记的嘱托·企业调
751家企业携3.5万个优质岗位来
年底了,别让企业疲于应付各
杨浦“随申办”企业云服务体
也门政府与胡塞武装启动大规
不戒掉穷兵黩武的瘾,“喀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