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顾专家意见与百姓呼声 江苏省住建厅开门立法探路

2016-05-04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江苏是建筑大省,也是建设大省。要确保建筑市场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建章立规显得尤为重要,而要让制度建设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合理规范各方权利义务,单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家操办不现实。江苏省住建厅新近在制订《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贯彻意见》(下称《意见》)过程中,就广泛征集多方意见,自觉主动开门立法。在该厅副厅长宋如亚看来,这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次生动实践和具体体现。
  
   阳光立法实践
  
   6月24日,江苏省住建厅针对《意见》草案在其官网上发出了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李航透露,在此后为期2个月的时间内,共有17人(单位)提出30多条建议或意见。据了解,因《意见》涉及领域的专业性较强,8月19日该厅副厅长宋如亚亦牵头召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专业人员代表召开意见征求会。
  
   宋如亚表示,招标投标活动涉及各方的重大利益,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出台规范性文件一定要慎之又慎。在此次会议上,代表们各抒己见,不少意见被采纳。记者注意到,《意见》草案中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标准设定了两种,且招标人均可在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增加投标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评审内容,具体办法由各市另行规定。有评标专家提出,为了防止各地出台具体办法标准不一,建议由省里作出统一规定。
  
   而对于如何避免在评审过程中的徇私舞弊现象,与会专家建议,在设置答辩题目时应更加科学合理,不能照搬固有模式,可以采取题目现场出、随机抽签答题的方法,并将每个得分点及答案都记录在册,以便日后存档查证。
  
   对于《意见》草案中根据“文明工地”奖项给予投标项目负责人加分的办法,投标人代表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经过讨论,最终决定将时效从一年延长至两年。
  
   据李航介绍,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的努力,他们先后征集到意见、建议300余条,目前《意见》业已成稿待批。
  
   开门立法成共识
  
   “在立法过程中,群众的意见必不可少,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既要听专业人士的观点,也要听普通市民群众原汁原味的声音。”李航表示,立法只有坚持走群众路线,才能集思广益,把政策法规和人民意愿有机统一起来。
  
   江苏省招标办主任何平也认为,开门立法的过程是一个释放意见、凝聚共识的过程,采纳群众的建议可以使《意见》更具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并且更细化、更人性化、更符合现实。对于地方立法惯例的“部门立法”,何平认为,行政部门立法容易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问题,某项政策法规在出台前若未广泛征求民意,就会造成某些条规执行起来具有一定难度,因此地方只能选择性地执行,甚至不执行,这就导致贯彻实施环节的断层。
  
   在何平看来,一项法规在部门内征求的意见再多,由于政府部门并不能真正做到“身在其中”,因此很难找准各方利益的平衡点;如果不“开门立法”,对于法规所涉及的当事人来说,他们的意见仍然如同一张空头支票,各方利益分配不均就容易引起社会矛盾。
  
   开启百姓参与立法的大门,以及引入社会组织参与到立法规划的过程之中,在江苏省的立法工作中已非首例。据了解,去年在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时,江苏就多次举行听证会和座谈会,全方位听取业委会、物业企业、开发企业、供水供气企业、政府部门、社区和专家学者等多方面的意见,引起了较为广泛的关注和影响。
  
   “不仅法律的起草要打开大门,法律在贯彻实施过程中的讨论、修改更要公开,让专家、社会公众充分参与进来,就能打破部门垄断立法的局面。对法规涉及的各方利益,还是应该征求多方意见,更好地把脉社会各方的利益诉求,找准立法的着眼点,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 宋如亚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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