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沉船事件调查报告发布:属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财经频

2016-01-16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法治中国 点击:

  中青在线北京12月30日电(记者 宁迪) 30日晚六点,国家安监总局发布“东方之星”沉船事件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东方之星”轮翻沉事件是一起由突发罕见的强对流天气(飑线伴有下击暴流)带来的强风暴雨袭击导致的特别重大灾难性事件。“东方之星”轮航行至长江中游大马洲水道时突遇飑线天气系统,该系统伴有下击暴流、短时强降雨等局地性、突发性强对流天气。受下击暴流袭击,风雨强度陡增,瞬时极大风力达12-13级,1小时降雨量达94.4毫米。船长虽采取了稳船抗风措施,但在强风暴雨作用下,船舶持续后退,船舶处于失控状态,船艏向右下风偏转,风舷角和风压倾侧力矩逐步增大(船舶最大风压倾侧力矩达到船舶极限抗风能力的2倍以上),船舶倾斜进水并在一分多钟内倾覆。

  调查组还查明,“东方之星”轮抗风压倾覆能力不足以抵抗所遭遇的极端恶劣天气。该轮建成后,历经三次改建、改造和技术变更,风压稳性衡准数逐次下降,虽然符合规范要求,但基于“东方之星”轮的实际状况,经试验和计算,该轮遭遇21.5米/秒(9级)以上横风时,或在32米/秒瞬时风(11级以上),风舷角大于 21.1°、小于156.6°时就会倾覆。事发时该轮所处的环境及其态势正在此危险范围内。船长及当班大副对极端恶劣天气及其风险认知不足,在紧急状态下应对不力。船长在船舶失控倾覆过程中,未向外发出求救信息并向全船发出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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