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服务正文

消费者投诉维权要保存好消费凭证-公民维权

2015-10-05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法治中国 点击:

假期前3天,南宁12315接到投诉电话300个
投诉维权要保存好消费凭证

  本报讯(记者 高宇峰)假期前3日,南宁工商部门接到各类投诉、举报、咨询电话达300个,但有效投诉仅占20%。昨日,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了解到,酒店服务、预付卡消费、家电售后等成投诉主要对象,消费纠纷要投诉维权,首先要有消费凭证。

  酒店服务投诉。昨日,市民黄先生反映,他在百色旅游入住酒店时,前台办理手续的服务人员并未告知该酒店外有大型施工,夜晚噪音大,他提出要求换房,遭到酒店的拒绝。外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其在入住南宁某酒店遭遇酒店擅自提价。网上预定的特价房价格为148元,到店后酒店服务员称现在的房价要208元,需要陈先生补差价。陈先生认为,该酒店擅自提价不合理。

  预付卡消费投诉方面。一些市民反映,快乐儿童成长亲子乐园卡、干洗服务卡等商家在结束经营时未及时通知消费者;消费者因忘带美容美发卡进行消费,被商家要求再付100元办卡才能享受与原卡等值的服务。同时,消费者在国庆假期使用“尊贵特享券”预定三桌生日宴席时,被商家告知该券只能享受一桌5折优惠……接到消费者的投诉后,12315中心的工作人员及时联系辖区工商部门,到达现场调查调解。

  当日,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介绍,国庆假期是市民消费的高峰期,也是消费纠纷的高发期。为了保持消费维权渠道的畅通,12315中心每天都保持3条接线渠道的畅通,工作人员午休或下班时间,消费者来电会转入录音状态。截至昨日中午,在国庆假期前3日接到的300个消费者来电中,有效投诉仅占20%左右,原因是很多消费投诉缺乏消费凭证。

  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提醒,消费纠纷要投诉维权,首先是要有消费凭证,没有消费凭证,工商部门对消费投诉无法受理。不属于工商部门受理的消费投诉,工商部门会引导消费者到相关部门投诉。另外,市民也可以通过12315的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诉。工商部门在各大商场、超市还设立有消费维权服务站。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我们 | 网上招聘 | 内容投诉 | 媒体发稿 | 滚动播报 | 联系电话:00852-97962311 | 邮箱:205101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