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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调整最新消息2016: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不得超12% 与去库

2016-04-20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法治中国 点击:

  公积金调整最新消息2016: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不得超12% 与去库存无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昨日在国新办例行吹风会上说,我国将从今年5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凡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该政策暂按两年执行。此外,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解读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阶段性措施

  谈及本次政策调整的特点,陆克华表示,这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三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阶段性。明确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阶段性的,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所以,这次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采取的阶段性措施,不是长期的制度安排。

  二是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的幅度要符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要符合降低成本的实际需求,要考虑职工的利益和承受能力。

  三是要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住建部正在制定的《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明确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这样做是考虑到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情况也不同,给地方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增强这项政策调整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现状

  各地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各不相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的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而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每个省市的缴存比例有所差异,比如北京缴存上限为12%,上海缴存上限为7%,而广州及深圳上限比例高达20%。但3月初广东省政府发布的2016年—2018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系列方案中提出,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上限从20%降至12%。以北京为例,2015年北京市公积金的缴存上限为4654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也就是说,即使你月薪再高,单位和个人最多只能分别缴2327元。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south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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