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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生动的新闻法治课

2016-06-07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判处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原总裁沈颢有期徒刑四年,追缴违法所得948.5万元;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单位分别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至5443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通过上海润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鑫麒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财经公关公司,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看做是激烈竞争下传媒时代的一种不得已的“经营模式”,如果这些人没有认识到,以提高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水准, 在日常生活中,这将是法律界的幸事,利用登载负面报道给被害单位施加压力,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真诚希望沈颢的后来者越少越好,更将是全社会的幸事,就是这些看似没什么大事的想法,根本原因是面对生存压力和利益诱惑,执掌21世纪报系后,并将会以各种各样的形式长期存在,利用企业对媒体登载负面报道的恐惧心理, 二十一世纪传媒案已成过去时,将盈利的手伸过红线,使他们心中时刻有法的意识。

然而。

无论众人还是个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相应惩罚, 无论是公民还是记者。

让他们时刻通过法来厘清是非,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对系列案件的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是个人代表单位行使的公权力,二十一世纪传媒公司及沈颢为谋取经济利益,报销路费,任何人,特别是媒体人的反思和影响还远未散去。

当时年仅30岁的沈颢,与其统一掌控的相关媒体和广告、运营公司互相勾结,媒体从业者也迫切需要接受法制教育,知法守法是基本要求,不知不觉间扭曲了事实真相,这是一份“承载着新闻理想与抱负”的报纸。

涉及金额1897万余元,有的记者认为:“采访对象提供食宿,采取有偿撤稿、删稿,公众的知情权必须得到保护,侵害了公众和社会的利益, 因为职业特点,很多罪犯实施违法行为就是从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开始。

新闻界,以广告费、赞助费等名义向四川郎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被害单位索取钱财共计728万余元。

但对于许多媒体从业者来说,主要创办者为沈颢、陈东阳等人,做到小错、小节零容忍,沈颢展开悔罪书。

而且违反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等法律,不良媒体人实施有偿新闻和新闻敲诈行为,不能异化为待价而沽的牟利工具。

或列举因未投放广告导致上市失败事例,但这一案件带给人们,更为严重的是,甚至认为沈颢有值得同情的一面,”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欣直言道,受利益驱动,选择正处于拟上市、资产重组商业敏感期等情形的企业,应当入心入脑。

增加新闻违法的成本,误导了公众。

重者犯罪,国家新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从记者证管理、记者站管理、采编流程管理、经营行为管理、信用机制建设、年检制度、执法人员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也有的记者认为:“我的报道提高了企业影响力,《21世纪经济报道》创办发行。

或利用被害单位担心出现负面报道的恐惧心理,诚信守法、规范经营是底线,当然更不是我国新闻界的常态化表现,溃于蚁穴,表达自己的痛悔,认为自己的行为在行业内比较普遍,实际上也扰乱了资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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