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师永峰从清涧县公安局局长调任横山县公安局局长后,被19名老下属举报,称其在清涧县任职期间涉嫌违法违纪,包括向下属单位卖白酒,集资千万盖酒店等问题。时至今日,举报人称未看到调查结果,师永峰本人目前仍在职。榆林市纪委工作人员回应称,此前确实调查过,至于调查结果等情况,需周一到办公室具体了解。(7月18日《华商报》)
所推销500箱“中国铁路站车专用酒”,每箱24瓶、每瓶70元,获利超过50万;所乘车购买时花了40多万,离任审计时查出两年内单车报销修理费竟达70多万元;集资1600多万盖酒店结果处于烂尾状态……19名干警《细数原清涧县公安局长八宗“最”》的举报信不仅“言之凿凿”,而且举报人有着副局长、基层派出所所长等身份,虽说不能就此认定举报属实,但相关部门显然有必要引起重视,据此介入调查、给出可信结论并依纪依规作出相应处理。3年时间等不到一个结果显得很不正常。
相关职能部门只要对这些举报内容一一梳理、核实,到底是真是假、有没有违法乱纪的情节,完全可以也应该让真相水落石出,而按照规定也有责任将调查结果以适当方式告知举报人,三年没“说法”至少显得漠视反腐线索的懒作为、不作为。
蹊跷之处更在于,2013年惠啸等人举报师永峰后,2014年纪委曾进行调查,2015年做出结论。既然如此,调查情况何以不能通报举报人?对这样一起颇有社会影响力的实名举报事件,当地纪律官员既然表态此前确实调查过,怎么会对调查结果这么快就没印象了?
多名干警在局长调离异地任职后才实名举报,既表明对贪腐行为的深恶痛绝,也说明现实权力生态下对反腐风险的顾虑。可即使如此大家并未能够如愿等到明确的调查答复,无疑给人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这样的暧昧、含糊甚至缄默态度,不但反而会加深公众对涉事官员涉腐存疑,而且更不啻是又一封举报信,提醒更高层面的监管职能部门跟进调查,看看其背后是不是有啥不便说、不能说、不敢说或者见不得光的隐情,以免公众反腐败信心受到不必要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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