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扬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扬州市市场价格违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通知》,从组织协调、职责分工、处置要求、舆情应对、追查问责等五方面作了严格的明确。为督促贯彻落实,加大执行力度,6月2日上午,副市长汪志坚召集物价、宣传、工商、旅游、质监、药监、税务等12个承担应急责任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摒弃侥幸心理、麻痹思想,切实增强大局。
担当、责任意识,做到“六有”:一是牵头有力。物价作为牵头部门,要研究细化工作方案,联合整合执法力量,协调解决机制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动态评估应急机制的运行效果;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二是预警有方。狠抓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提前做好法规政策宣传、发布警示信息、公布举报电话;认真组织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不断增强经营者的法制意识。
三是守土有责。各成员单位都要挑选精兵强将,把最放心的人放到最不放心的岗位上;要加强应急值班,做到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全天候”待命,一旦需要随时出击,确保一击必中。
四是协同有效。各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各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单位明确一名从事具体业务的同志为联络员,建立市场价格应急处置通讯录,具体负责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联络。
五是引导有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按照机制要求,在弄清楚事实真相的基础上,统一口径,单口发布,适时宣传;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的媒体培训,提高应对能力。
六是问责有据。按照“五可”(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要求,建立考评问责机制,对不履责、不尽责、乱作为、慢作为并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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