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9时许,浙江江山市市区鹿溪广场8幢19号同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门口发生一起自焚事件,造成蒋某(男、69岁)、刘某(男,39岁)受伤。
据江山市公安局通报,蒋某当日携带汽油到同景小额贷款公司门口,将汽油倒在自己身上,公司员工刘某见状上前拦阻时,蒋某点燃打火机引燃身上汽油,火势蔓延到刘某身上。随后,刘某跑离蒋某身旁,用旁边的沙堆自行将身上的火扑灭,同景小额贷款公司员工赵某、王某也先后从公司取出灭火器,扑灭蒋某身上的火。
目前,蒋某、刘某正在医院救治,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
当地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蒋某系江山市一家蜂业企业创始人。此前,他为某借款人向同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后借款人跑路,其作为担保人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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