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长落马再证“民怨不可积”

2016-06-06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2013年10月18日 星期五

国内统一刊号:CN34-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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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长落马再证“民怨不可积”


□ 王聃

  中纪委的反腐利剑再次举起,让南京市市长季建业成为又一落马的地方在职副省级官员。对季建业的报道中,关于他在南京任职期间的民怨话题被重点提及。有南京官员表示,季建业落马在“意料之中”。自2009年8月季建业就任南京市副市长、代理市长以来,他主持砍伐梧桐树、拆城西干道、投巨资上马雨污分流等大量工程,南京这座古城不断被“开膛破肚”。他主政南京4年间,不时激发民怨沸腾,被称为“季挖挖”“推土机市长”。(今日《新安晚报》A14版)

  季建业的落马,让“民怨”这样好像远离的话题重新浮现。“4年间,不时激发民怨沸腾”,新闻的叙述令人心惊。所谓民怨,其实是一种古老的措辞,指人民的怨恨。汉朝张衡在《东京赋》中就写道:“今公子苟好巢力民以女俞乐,忘民怨之为仇也”,民怨甚至可催生出仇恨的民众心理。路上行人口似碑,有民怨处必有季建业般的不合格官员。

  民怨从何处来?客观地分析,季建业当然不是引发现实民怨的惟一官员,但其落马足以去反证民怨的发生路径。按照此前学者的分析,导致民怨产生的主要是以下三个因素:扭曲的政绩观与重商主义的风行;粗暴的执法观与官僚主义的蔓延;庸俗的官文化与腐败风气的盛行,而它们都在季建业事件中或多或少得到了印证。

  有当地官员称,季建业在南京期间最受诟病的举动是大搞城建,这座古城不断被“开膛破肚”。有市民称全城“秋叶与灰土齐飞,苍天共黄土一色。”不尊重民意、按照自己的意志造城与可能的利益输送,正是指向季建业的民怨。

  不会自动发生是民怨的重要特征,它的另一个警示则是“民怨不可积”。最值得省思的,还是民众的不满情绪如何成为了“怨恨”。在一个开放的信息时代,公众其实有了更多表达情绪与意见的空间。而民怨之所以还会出现,本质上是因为缺乏一种稳定的现实对接与解决机制,如此就只能让民众情绪慢慢积累。

  民怨首先是公众利益遭到侵害的表现,这就要求日常的公民权利救济渠道是畅通的。法律可被兑现,行政可依法而行,在官民的利益冲突中政府能够主动让利,如此,民众的情绪自会消弭在初发阶段。

  一个落马的南京市长身后有着沸腾民怨,这或许会让我们找到某种“案发”的必然逻辑,但千万别把这当作反腐的噱头或花边新闻。对于南京市长季建业事件,其实至少有两个维度的思考:一则,既是民怨沸腾,期待这些民怨都能成为中纪委接下来的反腐线索;二则,不能再任一边民怨一边官员倒台,要纠偏这样的怪现状,有赖于对民怨的日常性发现,也有赖于一个笃定的民怨缓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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