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强制拆迁惹民怨

2015-10-14 来源:网络整理 责任编辑:法治中国 点击:

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强制拆迁惹民怨 (2011-09-26 15:23:21)

标签: 杂谈

 

 

编者按:近日,本报接到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桥上村的村民向我们反映,称“办事处借城中村改造为名,在百姓全然不知的情况下违规拆迁,使得被拆迁百姓的合法利益和知情权受到侵害。而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的复函却否认此事,现将调查稿和复函一并刊出,孰是孰非,请广大读者决断。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的通知,要求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各地不能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还要严格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对拆迁户进行补偿。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对随意动用公安民警参与强制征地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的责任。要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防止出现拖欠、截留、挪用等问题。

     然而,在郑州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却上演了一幕“强制拆迁”的闹剧。当地政府和开发商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代价,共享着土地的饕餮盛宴。

近日,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桥上村的村民向我们反映,称“办事处借城中村改造为名,在百姓全然不知的情况下违规拆迁,并动用社会闲杂人员对拆迁户围堵、恐吓、殴打,使得被拆迁百姓的合法利益和知情权受到侵害,办事处搞的‘一言堂’受到百姓质疑。面对百姓质疑,办事处领导扬言‘老子是孝义最大的官,哪有儿子不听老子的,不用给你们解释’。”

该现象在构建和谐社会、倡导民主的今天,使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大打折扣。对此,我们进行了实地调研。

据了解,2011年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以城中村改造为由,对巩义市东区北控规D地块700亩居民住房区,在百姓全然不知的情况下,以孝义街道办事处为名召集社会闲杂人员,通过对D地块的百姓实施围堵、恐吓、打砸、蒙骗、辱骂等一系列的非法手段进行强制拆迁。在没有依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户进行补偿安置的情况下,将该地使用权倒卖给浪漫假日集团非法牟利。

当我们来到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桥上村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大片被拆房屋废墟。

一村民小声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到家里吧。”在一民居坐定,一老太太凑近说:“你看看,俺这老百姓不懂法,光叫人家坑俺,政府官员说拆村民的房子就拆,我们还不知道咋回事,当官的就带着人挨家挨户的做工作,软的不行就用硬的。”

一崔姓村民说:“孝义街道办事处没有给我们村民开会协商,没有公示,村支书崔宗超就带着人、带着拆迁文件和张贴的通知挨家挨户的送,村民不要,他们就从门缝里塞进去,然后就带着几十个人把各家各户围起来,不让住家户参与测量,更可气的是他们测量的结果不让村民核对,也不公示,多少平方由崔宗超说的算,测量完就走。”

走访中,一位老人告诉我们:“城中村改造是为了更好的发展巩义市的经济,身为巩义市人民,我们是非常支持的,起码安置补偿让村民满意了再拆迁吧!在这生活一辈子了,他们不给村民开会,也不公示,拿着材料从门缝里一塞,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带着机械就要拆房子,老百姓能答应吗?房子拆了村民去哪住,政府口口声声喊着和谐社会,这样做能和谐吗?”接着这位老者的话,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民说:“桥上村确实有几户没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村民拆了,还领取了2万元的奖金,其他的村民没有一户签字同意的,村支书崔宗超就带人挨家挨户的威胁、恐吓村民,不行就用金钱诱惑村民,奖金从2万、3万、5万、5万多、6万到现在就涨到13万,还是没人同意。”

    “其实我们要的是补偿和安置,只要补偿安置合理我们也不会在说啥。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先安置补偿后拆迁,确保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可是这都什么年代了,平房一平方补偿490元,楼房600元,等开发商盖好房子,我们每平方还要再给开发商6百元,我们的房子住得好好的,说拆就拆,他们盖的房子是房子,我们的是什么?其实他们就是变相的卖房子,里拐外拐把补偿的钱都给开发商了。村民没地了还咋过呀,这不是变着法的骗老百姓......”“07年,孝南村拆迁,村民的每间房子补偿安置一套100平米的房子,另外还给门面房。现在都2011年了,不但没有以前的补偿安置,而且还得拿补偿的600元钱再买房,太不公平了。现在我们也不要求多给补偿点,只要能和孝南村那样就行,前面有车后面有辙嘛。”围绕这个话题,村民们七嘴八舌地说了开来。

人群中,另一位崔姓村民情绪显得更加激动,气愤的说:“拆迁办一看村民都不同意,就开始想孬法了。开始打听每一户村民的家庭成员都在那里上班、上学,然后就通知单位让上班的回家做工作,做不好家人的工作就不让上班。还给学校施压,让孩子回家做工作,做不好就不让上学。这是什么世道,村民王明远看不惯,就到拆迁办找崔宗超支书理论,崔宗超就对王破口大骂,今天你拆我的台,我给你没完。说完就给他的儿子崔彦明打电话。当天晚上崔彦明就带着七八个人和崔宗超一起来到王的家,崔彦明拿着一块砖就砸,致使王的肋骨断两根,肺膜刺穿。”

当地村民告诉我们,为了拆迁安置问题,他们找到市里,市里推到孝义街道办事处。办事处领导焦平安恶狠狠的说:“你们村的代表崔宗超都已经同意拆迁了,我还用得着跟你们说吗?在孝义我是最大的官,我说的算,哪有儿子不听老子的,不用给你们解释。”一位村民拿出桥上村D地块改造建设农户拆迁奖励通知和巩义市东区北控规D地块(城中村)改造建设农宅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激动地说:“你看这两份文件都盖着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桥上村民委员会的公章,可见这不是巩义市政府行为,而是桥上村委私自行为,我们百姓能信吗?现在他们在说什么我们也不再相信了,村民被欺骗怕了......

据巩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和巩政文(20111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品位,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及居住问题,在整个改造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及协议,必须召开村民大会协商确定,并在村组内进行公示。对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订应急预案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

和谐社会,以人为本,一切用强制手段的拆迁行为都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孝义街道办的强拆行为还要上演多久,本报将继续关注。

 

 

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

关于网络导报稿件审核的复函

 

网络导报:

贵单位于2011913日向我单位发送网报函字【2011】第0070号稿件审核函,随函附有1篇新闻稿件《巩义市孝义街道办事处强制拆迁惹民怨》,得悉此函后,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向贵单位予以说明。

一、D地块的相关情况说明

《巩义市东区北控制性详细规划》D地块位于河洛路东南、石河路东北、洛神路西北(官路南),土地总面积约698.84亩,其中烈姜沟村约136.82亩,南地村约80.96亩,石灰务村约49.72亩,桥上村约124.77亩,小沟村约253.62亩,孝义街道办事处约52.96亩。该地块共涉及农宅约238户,人口约931人,企业约70家,各类建筑物约14. 2万平方米   

根据《巩义市东区北控制性详细规划》,D地块约698.84亩土地内,规划道路、绿地、停车场、医院、幼儿园等基础设施用地约225.29亩,商业金融用地约86.25亩,居住及混合居住用地约387.3亩。

年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孝义街道办事处对巩义市东区北控规D地块进行改造建设,并下发了巩义市人民政府〔201017号常务会议纪要。孝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迅速研究,成立了孝义街道东区北控规D地块改造建设指挥部,专项负责D地块(城中村)的改造建设工作。石灰务、烈姜沟、桥上、南地、小沟五个村运用“4+2工作法表决通过了《<巩义市东区北控制性详细规划>D地块改造建设办法》。

在招商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巩义政府网发布《巩义市东区北控规D地块改造建设项目招商公告》及《巩义市东区北控规D地块改造建设项目招商报名公告》,并用一周时间在巩义市电视台字幕滚动播出,最终确定巩义市朗曼房地产开发公司、河南物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单位为招商报名单位。

之后,指挥部和两家报名单位就招商内容、竞争方式等方面多次进行洽谈,并于1118日上午在指挥部召开招商竞争会,会议邀请巩义市检察院和孝义街道纪委全程监督,经过激烈角逐,巩义市朗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竞争中胜出,成为D地块(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的合作单位。

在招商结束后,我们一方面与开发单位讨论酝酿D地块(城中村)改造建设协议,一方面又联合执法部门对该地块的违章建设行为进行制止。同时,石灰务、烈姜沟、桥上、南地、小沟五个村严格按照“4+2”工作程序对D地块(城中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讨论表决,为下一步的拆迁工作做好了准备。

二、新闻稿件中群众反映的问题

1、桥上村的村民反映,称“办事处借城中村改造为名,在百姓全然不知的情况下违规拆迁”。

答复:年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孝义街道办事处牵头对巩义市东区北控规D地块进行改造建设,并下发了巩义市人民政府〔201017号常务会议纪要。孝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迅速研究,成立了孝义街道东区北控规D地块改造建设指挥部,专项负责D地块(城中村)的改造建设工作。石灰务、烈姜沟、桥上、南地、小沟五个村运用“4+2工作法表决通过了《<巩义市东区北控制性详细规划>D地块改造建设办法》及《D地块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17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召开村组以上动员大会,在上述5个村广泛宣传,并印发相关拆迁政策资料,发放到每家每户,20114月至6月,各村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及拆迁户代表会议,进行层层宣传,层层发动,使群众充分认识到了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欢迎。 注:4+2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答复:测量结果由指挥部工作人员在测量结束时,经被测量户户主审核同意并签字后,才能作为最终测量数据使用。如果没有被测量户审核及签字是不能作为测量结果使用的。

3、桥上村民反映的关于补偿标准的问题。

答复:目前D地块改造是依照石灰务、烈姜沟、桥上、南地、小沟5个村运用“4+2”工作法表决通过的《<巩义市东区北控制性详细规划>D地块改造建设办法》进行的,并且补偿标准是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2009129号文件和巩义市人民政府(201120号文件的最上限规定进行补偿的。

4、桥上村民反映的先安置后拆迁的问题。

答复:D地块(城中村)改造建设坚持打造巩义市一流社区的原则,严格按照巩义市关于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设计。因该地块居民的安置将打破村组界限进行原地回迁,并且该地块净地很少,地上附属物密集,所以必须针对该地块的地上附属物进行拆迁后方可进行建设。

在下一步建设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按照《D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巩义市东区北控制性详细规划>D地块改造建设办法》先期进行安置房建设,决不允许开发单位先行开发建设。在安置房交工以前,我们将按时、足额向居民支付过渡安置费用。

5、桥上村反映的关于开发主体及依据的问题。

答复:石灰务、烈姜沟、桥上、南地、小沟5个村是改造工作的主体并对整体改造负责,孝义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协调并监督上述5个村按程序开展城中村改造工作。

相关依据是:《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三年行动计划》、《巩义市东区北控制性详细规划》、《巩义市人民政府〔201017号常务会议纪要》、《<巩义市东区北控制性详细规划>D地块改造建设办法》。

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街道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城中村改造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味、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由之路,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是建设文明、生态、和谐、宜居城市的重要保障,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力举措。我街道在此项民心工程中始终坚持上级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从程序到实体严格按章办事,不存在来函报道所叙述的情况。希望贵单位能以事实为依据,以职业道德为准绳,不要编发该报道。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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