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报道“八家子市场搬迁”成典型案例

2016-06-07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海底捞”、“海里捞”究竟哪个才是大品牌火锅店,哪个是傍名牌的,面对几乎相同的店面装修、菜单,大多数食客都会“傻傻”分不清楚。
这种“傍名牌”的行为将会被叫停,并且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2015年辽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布会发布这样的典型案例。

去年我省知识产权案件呈现四大特点

2015年,全省法院全年共受理一、二审民事知识产权案件1349件,比2014年减少110件。
去年我省知识产权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区域性集中。目前,
我省知识产权案件仍主要集中于沈阳、大连两个经济较发达城市。2015年沈阳、大连地区两级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数占我省总受理案件数72.05%。
二是知名企业集中维权的系列案件占较大比重。权利主体提起诉讼不仅以获得经济赔偿为目的,更是通过维权诉讼来扩大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在传统侵权案件基础上,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合同纠纷案件增加。在沈阳、大连地区,则出现一批诸如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纠纷、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涉及商业诋毁、商业贿赂、低价倾销、侵害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新类型案件。
四是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类型主要为商标侵权犯罪。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三类犯罪共35件,占生效判决案件的87.5%,涉案55人,占生效判决被告人数的90.16%。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

典型案例

为竞争编造谣言诋毁对手

基本案情

案中两家公司分别成立于2010年12月21日和2010年4月26日,一家经营范围包括果品、蔬菜、农副产品的批发和零售,冷库及自有档口租赁。经营地点位于沈阳市大东区东贸路28号,即八家子果品市场内。
另外一家经营范围包括农副产品仓储服务、收购、销售。经营地点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
2014年6月,某全球采购有限公司在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区域内散发宣传单,宣传单中载明“二环老市场禁行,搬迁在即”。并张挂条幅“欢迎东贸路八家子果品市场商户整体搬迁入驻沈阳某市场”。
2014年4月22日,辽沈晚报以“八家子水果市场周边拟整体改造”为题,报道有市民建议大东区八家子水果市场搬迁。在该报道中,沈阳市大东区政府回复:目前,大东区正在研究解决东贸路地区的综合管理办法,加强该地区的管理。并且由于某公司已整体收购该区域果品批发企业,大东区计划将对东贸路地块列入市收储计划,对该地区实施整体改造。
2014年10月13日,辽沈晚报以“八家子市场要搬迁?遥传!”为题报道有业户听信传言要求退租金,后经记者核实,该地区没有搬迁的动议和征收土地的通知。案外人出具情况说明,“八家子地区拆迁指挥部”系一家房地产公司设立的临时性拆迁机构,只负责该房产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拆迁工作。

法院解读

法院认为,某全球采购有限公司为获得有利的市场条件和尽量多的经济利益,在缺乏事实依据的情况下,捏造、散布八家子果品市场区域车辆禁行、即将搬迁的虚假信息。使社会公众误解为,由于一切车辆禁止通行,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将变更经营地点,将对果品的运输、采购与销售带来极大的障碍。社会公众对该公司经济能力、信用状况等给予错误的社会评价。
某全球采购有限公司散发宣传单、张挂条幅的行为,损害了某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的商誉,削弱其市场竞争能力,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构成商业诋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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