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新的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位于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附近,分为4个区域。来访登记大厅,面积1200平方米,能容纳1000人以上。室内宽敞明亮,寓意申诉立案大厅是司法的阳光工程,体现人民司法的公开、公正、透明。群众来访登记室有12位新招聘的书记员,每天着装上岗、语言规范、文明接待,谨遵法 律程序,以饱满的热情为来访群众提供周到的服务。
不管是来访的群众还是申诉的当事人,都是对已经成文的行政决定或法律判决不满。搁旧社会,恐怕得给扣上一顶"刁民"的帽子,甚至不问青红皂白,先打上二十大板作为"兴讼"的惩戒。虽然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依法维权是民众法定的权利,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可以依法行事的条例,还需要相应的依法维权的支持系统,法律才有可能成为民众实际选择的对像。
尽管视打官司为"丢人现眼"的人治社会已经成为过去时,但是对法律的不熟悉,加上法律程序所必须的物力,人力成本,选择法律程序对民众来说依然是慎之又慎。如果不能一鼓作气地解决问题,还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上访,申诉,当事人精神,身体和经济上的压力很可能已经达到顶点,风吹草动都可能成为压断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最高人民法院为保护了来访群众和法院干警的人身财产安全设置的三道严格的安检程序间接证实了接待厅和来访群众中所隐藏着的可能的危险因素。
试想一下,当一位奔波多时的当事人怀着可能是最后的希望来到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时,举目所见是拥挤狭窄的接待室,嘈杂纷乱的人群,还有冷脸粗暴的接待员,坚持维权,耐心争取最后结果的勇气和信心还能剩下多少。在当事人不再寄望于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时候,可能忍气吞声,息事宁人,也可能转而寻求法律之外的非法途径达到自己的目标。无论哪一种选择,都是社会不安定因素的诱因,区别只在于隐忍待发还是立时引爆。
法治社会的建立不仅要让依法维权成为民众的共识,还需要建立起一套有利于民众依法维权的支持系统,使得依法维权成为民众维权的最小成本路径,依法维权才能够从意识发展成为行动。给来访群众一个宽敞明亮的接待环境,文明礼貌,耐心细致的接待效果,让来访群众感受到公共机关的善意和对依法维权行为的理解和支持,促使民众愿意依法维权,敢于依法维权。尤其是面对质疑行政或法院决定的所谓"刁民",法院依然表现出最大的善意和尊重,肯定当事人依法维权的权利和正当性,对于法治社会的建立,法治意识的推广和普及,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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