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院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2016-08-01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中国经济网西安6月24日讯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从6月26日起,将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第十七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活动主题为“落实举报规定,推进反腐倡廉和规范司法”。据悉,今年3月至明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仍将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成立案重点

  据介绍,为期8个月的“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今年3月至2016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推进这两项活动。

  据统计,今年4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23件2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3件16人,经监督的案件批准逮捕的10件10人,经监督的案件提起公诉的1件1人。同时省院进行挂牌督办案件4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两个专项监督,重点针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有关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以及与危害食品药品有关的虚假广告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案件。同时还将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多、移送立案侦查少”,“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多、公安机关立案少”,“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现象严重,移送或立案侦查少”,“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发,移送或立案侦查少”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案情形。

  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 涉案金额22400余万元

  陕西省检察院从2014年9月开始加大对行贿犯罪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采取专项行动。截止今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处行贿犯罪案件63件85人。所查处的案件涉案金额普遍较大,多次行贿、向多人行贿的现象比较突出,单位行贿的比例高且涉案金额大,行贿犯罪的行业性、跨区域型特点明显。

  如咸阳市院在办理医疗系统行贿受贿窝串案过程中,针对案件线索行政区域跨度大的实际情况,及时启动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由市院反贪局统一协调,做到“七个统一”(统一指定管辖、统一安排、统一行动、统一医疗保障、统一用警保障、统一协调沟通、统一法律文书),坚持“全市一盘棋”,把一个县发现的线索深挖为涉及三个市的大案,查处了涉及三个市6家医院共10余人的行贿受贿窝串案,立案15人,涉嫌受贿12人,涉嫌行贿3人,大案14人,涉案正副院长8人。

  在推进查办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中,全省检察机关从2013年元月至今年5月,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087件1561人,涉案金额22400余万元。

  全省122个基层检察院分批开展 四种方式可举报

  据悉,这次“举报宣传周”,全省三级122个检察院将逐日分别开展专题活动。总体安排是:6月23日,省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其他院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发布活动信息。6月24日,省院、西安市院、高陵区院将联合在西安市高陵区设点宣传,其他院将组织开展检察官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进行宣传引导,接受群众举报,开展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省院还将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视察省院工作。

  6月25日,各级院将在本院举报中心接待室,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或组织检察长下访巡访活动,宣传检察工作,督办重点案件,征求群众意见。6月26日,省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将在“陕西检察网”与网民交流,运用微信、微博等方式与广大网民互动,其他院将着重以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为内容,开展播放公益广告、组织“检察开放日”、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主任陈涛介绍,群众可以通过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种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行贿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利用职权实施非法拘禁等案件。“所有实名举报的,我们会做到件件有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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