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694977的网友留言反映:教师每个月总共那么点工资,为什么我们的工资这个月扣了那么多,都有哪些部分是我们自己应该拿的,哪些部分是单位和个人哪个拿都行而被转嫁到个人身上了?想明确一下文件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这样,不想听单位里已经擅自做出决定后的通知。
烟台市人社局对此回复:您好,缴费社会保险基数和缴费比例,参保个人以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规定项目为缴费工资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参保单位以本单位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之和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费。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警衔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以下部分: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指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特有教师津贴等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除上述项目外,其余项目(包括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等)暂不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其他扣费项目请咨询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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