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从“民声”走向“民生”

2016-06-07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郴州日报记者 胡丽君

 

“民声”代表“民生”。郴州市人大常委会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以创新的工作思路,从“民声”走向“民生”,形成了代表建议办理“郴州模式”。

 

郴州市人大常委会以“四抓”为指引,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抓服务引导、抓责任落实、抓沟通协调、抓督办考评”,这一“郴州模式”近日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推介。

 

“小建议”彰显“大态度”

 

“你看,这指示牌不清楚,第一次来的时候根本找不到厕所。”“牌子上显示晚上10点半关门,实际上不到8点就关门了。”

 

2015年9月23日,在郴州市五岭广场,市人大常委会督办组对代表建议办理不满意件进行现场督办。市城管局、市人防办负责人表示马上整改,并承诺3个月内彻底解决存在问题。

 

“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市长瞿海明确提出。每年代表大会期间,一件件议案、建议凝聚着全体代表的真知灼见,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共同心声。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负责人介绍,“十二五”期间,我市代表建议质量逐年提高。 

 

质量是办理实效的前提。换届伊始,市人大常委会着力从多方面强化服务引导,制订了届内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培训,培训有重点。

 

2013年年底,市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代表建议工作办法》。新《办法》明确代表建议的四条基本要求以及不作为代表建议提出的七种情形,并增加了代表建议审查程序。2015年市四届四次人代会期间,根据新《办法》的要求,大会秘书处议案组严把法律、格式、内容等质量关口,对不符合代表建议规范的49件建议不予立案。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落实“三个责任制”,交办、承办、回复环环紧扣,以保证建议办理“责任到位、落实到位”。过去“政府提出交办初步意见、人大进行直接交办”的平面结构,变为“市委督查室、人大常委会联工委、政府办共同提出交办初步意见,人大按系统交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和‘两院’办,‘五办’再交具体承办单位”的立体结构。

 

“现在,越来越多的代表建议所提问题一针见血,提出对策切实可行。”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主任卢巧云告诉记者。

 

“小询问”咬紧“大民生”

 

“这两年涉及水利方面的代表建议呈逐年上升趋势。代表们反映,水利部门办理代表建议解释多,办法少,对办理效果不满意。请问市水利局在办理中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怎么改进?”

 

2014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举行首场代表建议办理专题询问。专题询问从代表建议工作的办理态度、依法办理、办理程序、代表沟通、答复规范和办理实效六个方面,选取人大代表反映强烈的建议案,对市政府办、公安、教育、水利、商务、物价和交警等7个市直部门负责人进行询问。32个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询问,询问内容涉及民办教育、社会治安、水利建设、规范执法、农村经济等多个方面。

 

近两个小时的专题询问中,频繁发问,深度追问。询,询到要害;问,问得精彩。整个询问过程既有对政府工作的严格监督,也有对工作的中肯建议;既有理解上的共鸣与认同,又不乏观点的碰撞与交锋。一问一答之间,诠释了市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神圣,凸显了问答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

 

询问不是终点,对专题询问指出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继续穷追不舍,跟踪问政。比如,针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收费和管理的问题,市教育局从严审批了民办教育的准入制度,取缔了无证幼儿园128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再次写入2015年市政府工作报告。

 

民生为大,民意是天。2014年,黄仁彬代表提出《关于将“郴州市区域远程心电网络诊断平台”列为郴州市“民生100工程”之一的建议》,因各种原因未能列入。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本强亲自督促,市扶贫办和市卫生局协商,将其列入了2015年罗霄山片区扶贫计划。

 

目前,全市已有43家乡镇卫生院开通了远程心电诊断系统。2015年年底,宜章、安仁、汝城、桂东四个县全面覆盖,基层百姓在家即可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

 

“小制度”牵手“大督办”

 

“人大代表不能白说,建议不能白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秀萍曾带领联工委的同志,到十一个县(市、区)逐一走访调研,了解到有15名代表对22件建议涉及13家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表示不满意。

 

很快,市人大常委会各位副主任带队,分成7个组对这22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走下去”加“请进来”。督办时,邀请代表和承办单位共赴办理现场,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共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办理的建议。

 

从考评机制入手,市人大常委会一改过去建议办理的评价方法。以前,由承办单位自己按A、B、C类(即全部解决、基本解决和不能解决)对办理结果进行评价,代表则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进行评价。

 

“这一方法不能清楚地表明办理的实际结果,也不能知道代表是对办理态度还是办理结果满意。”卢巧云介绍。

 

新《办法》将办理评价标准统一为一个标准,即态度满意度和结果解决率;在评价程序上细化为三步评价法,即承办单位自评、代表复评、督办单位审评。评价标准不统一,代表“被满意”现象迎刃而解。代表收到回复件,若对回复不满意的,由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退回承办单位限期重新办理,直到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为止。

 

近几年,在不断实践中,市人大常委会逐步形成了“常委会领导牵头重点督办,人大各委室对口督办,常委会联工委联合市委督办室、市政府办综合督办”的“大督办”格局。每年人代会后,市人大常委会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确定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进行重点督办。

 

2015年10月30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重点督办的7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7名领衔提出建议的代表对这7件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收获了“重点督办建议的解决率89%,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态度满意度100%”。创新的“郴州模式”从“民声”出发,走向了“民生”,让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成为看得到、摸得着的“民生100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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