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钱收烟 撤销职务
湘潭市纪委通报5起“雁过拔毛”典型案例
湖南日报4月13日讯(记者 曹辉 通讯员 易新姣)今年以来,湘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基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1至3月共受理信访举报16件,查处问题13起,处理21人。湘潭市纪委11日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湘潭县原种场原场长谭建帮、场长丁军在县原种场农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共计套取资金25.51万元,部分用于发放补贴、违规公款消费等。县农业局党委委员刘新谷作为时任分管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明知上述违纪事实,仍然审批同意。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湘潭县石潭镇通湖村村主任林钱粮在负责中央补助地方农村户厕改项目中,违反廉洁纪律,多领取补助款105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湘潭县射埠镇峡山村原党支部书记王鑫祥在担任峡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擅自提取该村晚稻农业保险理赔金14872.63元并自行支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韶山市银田镇银田村栗山组原组长朱放明在担任组长期间,将林业部门拨付该组的集体退耕还林款7387.5元占为己有,同时因敲诈勒索他人、殴打他人,先后两次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雨湖区先锋街道先锋农场支部委员刘玉华在配合原先锋乡政府为先锋农场职工办理社保补贴过程中,向多名退保人员索要现金共计2500元,收受香烟1条,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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