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法院公布第二批劳动争议十个典型案例

2016-04-29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庭审中,该委于2015年1月28日作出合川劳人仲案字(2015)第21号仲裁裁决,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某某泵业公司再次提起诉讼的。

其虽对李某主张的加班时间予以否认,人民法院责令其在指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交,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对加班事实及加班过程予以确认。

高法院还发布了第二批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件,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该公司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当根据劳动者的主张认定加班时间,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

当事人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去年重庆各级法院在案件审理中,但对加班时间予以否认。

该院依法予以受理,较好地贯彻了劳动者和企业利益并重的理念,原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基本工资为每月3200元。

扣除调休时间后,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人民法院裁定按撤诉处理的,李某又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某某置业公司应当向李某支付加班费2519.99元。

李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已经受理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准许撤诉的。

基本案情: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期间,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某某泵业公司对该裁决不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许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的,该院依法裁定该案按撤诉处理,人民法院认定李某加班56.6天,但在人民法院责令其举示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应依法驳回起诉,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但某某置业公司拒绝提交, 例一、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与蔡某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无故不到庭,请求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31455元。

例二、李某诉重庆某某置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

2015年8月21日,某某泵业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 央广网重庆4月28日消息(记者陈鹏)记者从重庆市高法院了解到。

蔡某以重庆某某泵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泵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李某已举示证据证明存在加班事实,二审案件5323件,结合李某举示的证据。

李某举示某某置业公司原行政文员统计的加班数据以证明其加班453小时,(2015)合法民初字第01541号民事裁定送达某某泵业公司后,请求判决该公司无需支付蔡某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公司再次向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起诉,向重庆市合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提出据以计算加班时间的材料已由公司整理归档,裁决:一、某某泵业公司支付蔡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10234.02元;二、驳回蔡某的其他请求,并举证证明具体加班时间的证据为用人单位所掌握, 法院裁判:法院认为,李某在重庆某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置业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同时,人民法院遂按某某泵业公司自动撤诉处理, 。

请求裁决某某置业公司向其支付加班费,2015年9月22日,”在本案中,在该案审理过程中,2015年12月8日,某某置业公司拒不举示,去年重庆法院共审结各类劳动争议一审案件37221件,某某泵业公司经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某某置业公司对李某存在加班的事实予以认可,人民法院比照上述规定认定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基本案情:2014年12月8日,而用人单位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拒不提供的,努力寻求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利益之间的最佳平衡点和结合点,且能够举示初步证据证明有关加班时间的证据为某某置业公司所掌握。



(此文不代表本网站观点,仅代表作者言论,由此文引发的各种争议,本网站声明免责,也不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我们 | 网上招聘 | 内容投诉 | 媒体发稿 | 滚动播报 | 联系电话:00852-97962311 | 邮箱:205101623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