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维权难,如今还难吗?

2016-06-24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又到一年装修旺季,随着装修市场的火爆,装修方面的投诉也多了起来。对业主而言,今年的装修维权又多了“利器”—修改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如今,新《消法》落地半年,其实施情况如何,尤其是“举证责任倒置”“网购后悔权”“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与家装消费相关条款是否得到了较好的运用呢?对此,本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规定1:举证责任倒置

  装饰公司无法自证清白被判赔

  今年3月,家住江宁宝驰景秀苑的业主邓先生向快报反映,称自家刚装修完的新房墙面多处乳胶漆开裂、脱落,存在安全隐患,希望装修公司能为其免费修补。然而装饰公司方面称,邓家墙面乳胶漆开裂主要是当时建筑商承建时基层用材较差造成的,跟装饰公司的施工没有什么关系。若业主坚持装饰公司负责,需出具第三方检测部门的鉴定报告才行。

  南京仲裁委员会:面对举证要求,装饰公司无法“自证清白”,最后被裁决承担邓先生家修补墙面所需的费用。

  江苏焯燃律师事务所虞律师:新《消法》将举证责任倒置,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重大利好。在法定期限内不需业主举证“你的房子装修有问题”,而是由房企或装修公司举证“我的装修质量没问题”。

  规定2: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消费者称,电话营销势头依旧很猛

  新《消法》另一亮点是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明确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包括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推销商业广告。然而,新《消法》实施半年来,消费者仍受垃圾短信、推销电话的骚扰,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遭遇了落实难。记者的同事苏小姐说,自打买了房,各类营销电话就没停过,推销装修的、卖家具的、展会邀客的,五花八门的都有,如今房子即将交付,打电话推销装修的更多了,当被问及是否会使用新消法替自己维权时,苏小姐表示,维权的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太大,只能算了。

  江苏东恒律师事务所仲剑辉律师:该项规定目前仅停留在文件上,具体可操作性不强,比如消费者该如何证明商家有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如果没有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造成财产损失,消费者很难证明个人信息泄露给自己造成的损失。

  规定3:七天网购无理由退货

  “后悔权”华而不实,想退货不容易

  新《消法》还有一大亮点就是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但仍争议不断。尤其对多是大件成品、半成品或定制品的家居建材而言,网购想要退货并不容易。

  南京市民何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一套“3+2”布艺沙发,就曾试图用“网购后悔权”退货,却被商家以拆开包装后商品不再完好为由拒绝无理由退货。另一位网购家具的消费者在商家同意退货后,考虑到要自付大几百元的“物流费和包装费”,放弃了退货。

  对于“后悔权”,不少家居建材电商觉得“冤”。一位家具商告诉记者,除了沙发、椅子以及部分建材产品,送到消费者家中的家居类产品多属于半成品,需要安装、调试后才能使用。如果产品经过拆包装、组装、拆卸、打包等环节后再退回,基本就作废了,不能进行二次销售。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指导电商企业通过细化制度、完善程序等有效举措,将“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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