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网讯(记者 闵亚平)来自河南新乡的杨志敏怎么也没有想到,两年前出于热心肠将车外借给本家兄弟后,却被其兄弟非法抵押给他人贷款,而且在事发后,经法院判决,与其兄弟存在借贷关系的第三方成了法院认定的唯一受害人,而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却只字未提,原本属于自己的车辆,却只能几经周折,缴纳高额保证金后才从法院开回。
据杨志勇陈诉,2014年10月8日,其本家弟弟杨志勇以去河北处理事情,需要接车为由前来向其借车,当时并没有多想的杨志勇让其弟弟将自己新买的白色翼虎SUV轿车开走。随后便伪造其印章和委托手续,将车抵押给第三方柴某,从柴某处借贷15万多元,用于偿还赌债。
车辆被骗走后,杨志敏多次向其弟索要无果后于2014年10月19日向封丘县公安局报案,报案后,杨志勇因涉嫌诈骗被公安局提起刑事诉讼。后经法院判决,被告杨志勇被依法裁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并要求全额向柴某返还贷款。而杨志敏的车辆在案件审结后一直由封丘县人民法院扣押。
记者注意到,以上法律事实已经(2015)封刑初字第192号刑事判决书依法认定。但作为该案中另一受害人杨志敏的合法权益在这份判决书中却只字未提。
去年11月,杨志敏将柴某和正在服刑的杨志勇起诉自封丘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确认两被告人之间签订的抵押合同无效,依法返还自己被抵的翼虎牌轿车。
今年5月27日,杨志敏诉讼案在郑州市监狱临时审判庭开庭审理,但让杨志敏和其代理律师遗憾的是,庭审前做足的大量准备,庭审时并无“用武之地”。
“整个庭审过程更像是民事调解,没有经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便草草结束。”杨志敏代理律师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高承才表示,庭审前,他已经收集整理了多起类似案例,对案件胜诉充满信心。“可遗憾的是庭审简化了很多程序,很多准备都没能用上。”
如今杨志敏的车辆在经过他人多次驾驶,车辆已被严重磨损、损害,且该车价值已经明显贬损,几经周折后,杨志敏只得向法院缴纳15万元保证金后暂时将车辆开回。由于法院没有进行当庭宣判,目前杨志敏也只能焦灼地等待一审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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