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降低本市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市实际情况,本市制定出台了包括“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创新创业成本”等《天津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第二批政策措施》。初步测算,第二批政策措施实施后,每年至少可为企业减轻负担107亿元,降低全市企业百元收入成本约0.15个百分点。
据了解,《第二批政策措施》共8个方面,在降低税费负担方面包括:减轻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单位纳税负担、对部分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扩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2.6亿元;在降低人工成本方面包括: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养老保险费率、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48.9亿元;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包括:推进投贷联动试点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推进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50万元;在降低能源资源成本方面包括:降低用电成本、逐步实行“租让结合,先租后让”的土地供应方式、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制度、支持工业企业高效利用存量用地、支持企业高效利用闲置工业厂房仓库等设施资源,仅“降低用电成本”一项全年就可减轻企业负担4亿元;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包括:规范港口收费、免除集装箱查验作业服务费和降低货运成本,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7亿元;在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和管理费用方面包括: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9.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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