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白莲乡2016年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及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3235876/201607-00030 信息格式: .其他
发布机构: 白莲乡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文号: 莲政〔2016〕80号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生成日期: 2016-07-16 体裁分类: 通知,其他
有效期: 关键词: 低保 动态调整 实施方案
内容概述: 乡政府决定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及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白莲乡2016年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及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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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人:吴言松 信息审核人:杨忠敏
各村、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白莲乡2016年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及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白莲乡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2日
白莲乡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2日印
白莲乡2016年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及动态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乡农村低保工作,根据县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乡政府决定集中1个月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及动态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低保全面核查工作
(一)年度核查范围:全乡正在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所有对象。
(二)年度核查内容:全面核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对农村低保家庭年收入低于1920元,城乡低保月收入低于407元,符合低保条件的继续保留,对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不符合条件的立即核销,停发低保金。对家庭困难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保留、清退、调整、新增的保障对象都要再次进行入户调查、陈述听证评议审核、做好记录。并将评议结果在低保公示栏进行公示,举报电话2773040,接受群众监督;核查低保对象低保金领取情况、有无“轮流做庄”、“一户打伞多人乘凉”平均分低保金现象、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成员是否为整户推进、是否有“拆户”、“拼户”现象。
(三)年度核查方法、步骤:分宣传发动、自查整改、检查验收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7月12日—7月20日)
乡村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讲解农村低保政策,操作程序和相关规定,让干部群众明白办理低保的各项要求,对再次全面开展农村低保核查工作有充分了解和认识。
2、自查整改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各村要及时宣传贯彻年度核查方案,按时间步骤开展自查自纠自改,自查整改工作以村为责任主体,包村干部带队对全村所有低保对象全面逐户排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到位,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对核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清退,对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纳入,对工作中发现不按照程序和要求办事、徇私舞弊搞“关系保”、“人情保”、“错保”、“一人打伞多户享受”或拒绝受理困难群众合理诉求、群众反映大的干部经查实后要予以严肃处理。
3、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8月10日)
乡对自查自纠自改情况进行复查,乡低保领导组将对全乡自查自纠自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有群众反映的村实行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全乡通报。
二、农村低保动态调整工作
1、农村低保动态调整与本次年度审查同步进行,从7月12日开始确保我乡农村低保对象在动态机制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2、对象家庭收入增加,自然减员(死亡、婚嫁、迁移)或已调为五保户的低保对象,要及时核销其低保资格,停发低保金,如实填写《低保对象动态管理表》,妥善保管核销户的档案资料、入户调查表以备检查,要坚决杜绝低保对象家庭同时享受五保待遇,及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享受不同保障类别的情况出现。
3、申请纳入新增的低保对象一定要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入户调查、听证评议、村级公示初审、乡级审核公示、民政局审批公示的程序规范进行,乡村两级设立低保长期固定公示栏,对低保政策和人员信息进行长期公示,做好各项记录留存,报批归档、规范管理。
4、农村低保年审动态调整工作,坚决杜绝“拆户”、“拼户”现象,严禁“户保一人”、“一户打伞多人乘凉”等问题出现,年度动态调整后农村低保对象户数及人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原户数和人数,新增低保户务必整户施保。不按政策、程序办理的,乡、县一律不予审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开展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工作是让低保工作在阳光下操作的重要保证,是践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包村干部全程参与,确保此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突出重点对象
对原享受低保对象要严格对照低保条件,全面入户核查、听证评议、进行年度审核。同时,要落实好村干部低保工作承诺制和低保工作备案制度,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三)严格规范操作
各调查小组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时,一定要按照《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和低保政策规定、逐户核查、一律要见到低保对象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对见不到人的户要做好记录,注明原因,限期返回,要真正履行阳光听证,真正把权利交给群众,同时,制定公示橱窗,落实本辖区内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坚持动态管理
农村低保不是终身享受,乡坚持“属地管理、整户低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低保对象户定期核查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动态管理进出机制,对A类家庭和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B类家庭和人员每半年核查一次,对C类家庭和人员按季核查,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乡农村低保工作领导组将不定期抽查检查,并及时通报抽查结果。
(五)严明责任纪律
在开展农村低保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工作时,必须履行承诺事项,做到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村干部在入户调查听证工作中,仍存在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应保未保、入户调查率达不到百分之百等,弄虚作假行为及收受低保申请人财物、贪污、挪用、冒领、平摊低保资金等行为的,将严格按《霍邱县农村低保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低保待遇的,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低保待遇,追回违规低保资金,视情节处以1-3倍罚款。对接到的实名举报,将由纪检部门逐一调查,做到有诉必查、有访必复,确保社会稳定。
附件:
1、霍邱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定期核查认定审批表;
2、霍邱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
3、农村个人承诺书;
4、白莲乡 村享受城乡低保对象人员名单第一次公示;
5、白莲乡2016年7月农村低保入户核查考核细则;
6、白莲乡 村干部近亲属贫困户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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