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男子被两个情人敲诈:一个是邻居一个是舞伴 民警称属民事纠纷

2016-07-15 来源: 责任编辑: 点击:

4月27日,66岁的中年男子郝峰来西大街派出所报案,他拿出聊天记录给民警看,上面记录他女朋友向他索要5万元分手费的事情经过,要报警女友敲诈他。

经了解,郝峰是烟台市芝罘区人,已退休在家,平时做点做点小生意。与妻子、儿子、儿媳一起生活,日子过的也算和睦。几年前曾来派出所报过类似案件。

民警询问:是以前的女友,又跟你要钱吗? “不是,是才认识一年的女友,叫杨花,今年57岁。”

郝峰四年前,曾和一个离异的邻居彩霞相好四年,彩霞带着一个儿子过日子,在经济上得到郝峰接济,彩霞的儿子准备结婚,跟郝峰要五万钱帮忙结婚,郝峰无法承担这笔费用于是提出分手,彩霞死活不同意,并要求郝峰马上离婚跟她结婚,不同意便以死威胁。经过情人的一番闹腾,郝峰包养情人的事情被老婆孩子全知道了,最后郝峰给了彩霞1万元,这才平息了此事。事后,他老婆提出离婚,郝峰百般跟老婆承认错误,才得到原谅,以后再也没有与彩霞联系。

2015年秋天,郝峰通过跳广场舞与邻队老太太杨花相识,并参加了打鼓队,并通过网络和杨花交上男女朋友。2016年情人节,杨花跟郝峰要礼物,郝峰给她3000元,让她自己买,从此以后杨花经常向郝峰要钱,郝峰不堪其扰,自己那点退休金,要养家糊口,还要拿钱给情人,所剩无几。于是就提出分手,杨花死活不同意,最后向郝峰索要5万元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郝峰不给,就以死威胁,并在郝峰楼下,等了他四个晚上,要讨个说法。郝峰吓得没有敢回家,没办法来派出所报案,告杨花敲诈。

民警了解清情况后,告知郝峰此事不属于敲诈,属于民事纠纷。并嘱咐郝峰,通过网络、打鼓队朋友等关系,做好杨花的工作,和平解决此事,遇到女子过激行为要及时拔打110。

经过这次教训,郝峰决定痛改前非,与老婆好好过日子,不会再拈花惹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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