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南明区举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启动仪式,全区177个村(居)(含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与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购买法律服务的合同。
市司法局局长石光明,区委副书记、区委群工委书记田胜松,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云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光华等参加启动仪式。
会议传达了市委副书记张平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介绍了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情况。会上,村(居)代表与受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了购买法律服务的合同。
据悉,近年来,南明区不断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先后成立了“社区矫正”、“四叶草青春明法计划”、“人民调解”等3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同时,深入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在西湖社区东笙巷等6个村(居)打造“示范点”,组织动员全区14家律师事务所、13家法律服务所,82名法律工作者参与到该项工作中。此次签约后,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将为村(居)及其村(居)民制定、调整法律服务方案;协助村(居)开展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为村(居)换届选举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此外,还将为群众解答法律疑惑,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等。
石光明代表全市司法系统向南明区四大班子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表示由衷感谢。他指出,南明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有力、亮点频频,为群众依法维权铺平了道路。启动仪式只是第一步,下一步南明区司法系统要加强领导,逐步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要强化保障,确保财力购买法律服务;要扩大宣传,让群众知晓这项便民服务;要强化培训,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法律服务队伍,引导村(居)走上依法自治的道路,为南明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行政保障,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
田胜松向市司法局一直以来对南明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统一思想,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合理布置、科学组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成区、乡(社区)、村(居)三级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维护南明区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要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着力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组织保障、联动保障、经费保障,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向弱势群体倾斜,引导群众凡事讲法、遇事找法、办事用法,将矛盾化解在村(居),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营造安定和谐的局面。
区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区直各部门,各乡、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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