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在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接待群众。
组织律师参加法制宣传,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6月15日,贵阳市1458个村(居)100%完成签约,实现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法律是国家赋予公民的最高福利,权益保障是最大民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贵阳市不断提升社会治理创新能力和手段,大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搭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平台,积极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社会治理,狠抓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始终贯穿于社会治理的全过程,将法律服务融入基层,打通了法律服务到群众身边的“最后一公里”,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司法改革的法律“红利”,打造了村(居)法律顾问管理项目化、服务团队化、方式便捷化、覆盖全域化、村(居)法治化的“五化”“贵阳模式”。
强化工作措施
村(居)顾问遍地开花
循序渐进,有序推动。贵阳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精神,以推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抓手,探索法律服务机制创新。自2014年起,市司法局牵头对我市村(居)的法律需求开展了认真调研,合理借鉴东部沿海地区的成功经验,全面谋划工作思路,稳步推进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法律动能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程。
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各区(市、县)结合当地的工作实际和资源优势,在工作时间中不断总结,全市总结出了修文扎佐公共法律服务“五诊”工作法、南明区“八个一”法律服务创建活动、息烽县小寨坝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观山湖区世纪城社区公益律师团等一批宝贵的工作经验做法。
强化保障,全面推进。今年4月,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出台了系列文件。市委、市政府将该项工作正式纳入2016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市委群众工作委员会将其列入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全市共投入近千万财政资金专门用于聘请法律顾问及工作经费,推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科学工作机制
公共法律服务显成效
按照“到2018年基本建成政府主导、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可持续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总体目标,不断建立完善长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此项工作。
统筹兼顾,覆盖城乡。按照由政府统一出资购买公共服务、市司法局会同市律协制定律师资源配置方案,各方协同推进的工作思路,进行统一安排、统一配置、统一管理,市、县两级财政按每村(居)每年不低于5000元的法律顾问费用标准,同时市级投入50万元、区(县、市)投入10万元作为市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筹工作经费。目前,我市村(居)法律顾问配置率已达100%。
规范管理,提升质量。村居律师的契约化服务,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由市、区(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履行顾问职责,开展指导、监督和考核。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技术对基层纠纷矛盾特点,法律需求的热点,进行分析,实现更精准的服务。
全力打造“半小时服务圈”
让法治阳光洒满人间
“半小时服务圈”,是我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是司法体制改革精化细化的具体实践,有利于人民群众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有利于村(居)法律顾问实现更大的社会价值;有利于提高村(居)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和能力。
明确责任,创新管理。贵阳市实行项目化管理,事前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事项和标准,以律师事务所为项目主体按照项目运行要求管理和执行。
创新模式、团队协作。在资源配置方面,按照“1 1 1”的模式进行配置,即以1名主管律师、1名协办律师,1名辅助(实习)律师安排村(居)常驻律师,同时,由资深律师组成的专业协调团队,专门针对村(居)复杂、疑难事项提供专项服务。
目前,我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已经形成管理项目化、服务团队化、方式便捷化、覆盖全域化、村(居)法治化的“五化”“贵阳模式”,为构建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丰富了公共服务产品的内容,畅通了运用法治方式维权的通道,法治社会风尚已蔚然成风,有力的助推了“一个目标,三个建成”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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